“校园贷”、“美容贷”等贷款方式大家经常在新闻里看到,但是,你听说过“套路贷”吗?这种新型犯罪形式具有很强的隐蔽性,贷款者蒙受的损失也更大,多为涉黑涉恶案件。而且,“套路贷”已经出现在绵阳。近期,绵阳警方就一举打掉了4个“套路贷”涉恶团伙。
跨年夜的蹊跷斗殴案 牵出害人“套路贷”
2018年1月1日凌晨4点多,刺耳的警铃声划破了新年夜的平静祥和,园艺山八角社区发生一起持械斗殴案!行车记录仪显示,一辆越野车将另一辆私家车逼停后,几名持械男子下车对受害人进行殴打,城北公安分局元通派出所民警迅速到场挡获十余名涉事人员。
“他们来了几车人,抢车,还打人。”受害人银某称。就在民警现场了解情况的时候,持械打人的男子依然在放着狠话:“兄弟你不把你的人、你的车子喊过来,今天解决不了,明天同样要找你。”
随后,涉事人员被带至元通派出所接受调查。经了解,双方于当晚发生数次抢车、斗殴冲突,起因是汽车抵押贷款纠纷。从表面来看,这似乎就是一起经济纠纷,但背后却另有蹊跷。该案移交城北公安分局刑侦大队后,民警运用“天幕工程”对当事人身份信息进行核查发现,警情记录显示,自2015年以来,斗殴一方多名涉事人员都有3至5起因汽车抵押贷款纠纷引起的暴力斗殴记录,很可能涉嫌“套路贷”。
所谓“套路贷”,就是假借民间借贷之名,通过“虚增债务”、“制造资金走账流水”、“肆意认定违约”、“转单平账”、“虚假诉讼”等手段,达到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目的。
城北公安分局刑侦大队大队长罗书航告诉直播绵阳记者,在我国的刑法当中,并没有“套路贷”的罪名,省内一时间也难以找到办理“套路贷”的相关案例。在办案初期,大队内部对于该案的定性也存在一定的分歧。“我们内部有种意见,认为既然签订了合同,就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应该属于民间纠纷,最高属于欺诈。”罗书航说。
实际上,这些涉事人员在过去几起警情中,因为有合法借款合同,最终都以民事经济纠纷为由逃避了打击。不过,这种情况从今年开始有了变化。今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和司法部联合出台了《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以及上级公安机关关于办理“套路贷”刑事案件的指导意见,给“套路贷”专门定制了“枷锁”。
城北公安分局党委认真对照中央扫黑除恶重大战略部署和公安部关于办理“套路贷”案件的有关要求,决定以此为契机,彻查深究“套路贷”系列案件。专案组全面启动初查工作,梳理汇总了涉事人员历年来涉及的所有警情;同时,办案民警对数十名受害人进行一一走访了解,制作询问笔录50余份,共计数十万字。
车贷公司恶意制造客户违约 “贷后”暴力收债
所谓“套路贷”,关键词就在于套路。通过对产生每一起纠纷的缘由抽丝剥茧,专案组掌握了该团伙惯用的“套路贷”敛财手段,一个以殷某某为首的涉恶“套路贷”犯罪团伙逐渐浮出水面。
“殷某某依托注册的多家汽车抵押贷款业务关联公司,纠结一批无业人员进行专门培训,通过单方格式合同迷惑当事人签署债权转让协议和授权委托书,让客户失去对车辆的控制权。”罗书航说,殷某某等人在贷款时,往往打出低利率的噱头,实际上在放款时设置不少“门槛费”,导致客户拿到手的贷款金额缩水。
举个例子,2017年8月,受害人宋某以名下一辆菲亚特轿车作抵押,向犯罪嫌疑人谢某某贷款5.6万元,除去风险保证金、GPS安装费等,实际仅到手4.7万余元。
客户在履约的过程中,所承担的风险甚至高于车贷公司。据专案组统计,从殷某某公司贷款的客户中,违约客户达到90%以上。高得出奇的违约率,却是殷某某刻意制造的结果。
“正当公司贷款是为了赚取利息,殷某某则是想方设法造成客户违约。”民警介绍,为此,殷某某专门设立了奇葩的“违约率奖金”,鼓励团伙成员故意去寻找那些按揭买车、偿还能力差的客户,同时还故意模糊还款日期,恶意制造客户违约。
那么,该团伙为什么要这样做呢?罗书航介绍,违约率高得离谱,殷某某反而得到了“商机”。殷某某建立的“二抵风控群”,看似是专门为了规避二次抵押风险的微信群,实则是一个以殷某某为核心、涵盖了绵阳城区大多数汽车抵押“套路贷”公司老板的犯罪窝点。
“这种车贷公司下面纠集了一批社会闲散人员,充当他们的‘贷后’,不管是客户自己违约还是他们恶意制造的违约情况发生后,这些‘贷后’就进行暴力讨债,打人、抢车,以卖车为要挟,迫使客户缴纳高额的违约金、拖车费、差率费等等。”罗书航介绍,客户违约后,一方面犯罪团伙可以收取以上费用,另一方面,可以借机侵吞客户抵押的车辆。
2018年1月1日,受害人贾某某以其自有的25吨吊车作抵押,向殷某某贷款12万元,期限一个月。2月1日,身在外地的贾某某主动打电话给殷某某,让他提供账号还款。殷某某假意答应但始终不发卡号,致使贾某某还款期限逾期,造成贾某某违约。在此期间,殷某某趁贾某某人在外地,他一边忽悠贾某某说等他回来再谈,一边在网上联系买家。2月7日,殷某某赶在贾某某回来之前,迅速将评估价值45万元的吊车以28万元低价卖到河南,造成贾某某短短一个月即损失33万元。2月8日,贾某某回来找殷某某还款取车,却发现吊车已被卖至外地。交涉中,殷某某一再推诿责任,双方陷入扯皮,而吊车至今仍在外地。
殷某某在实施“套路贷”犯罪过程中,为了掩饰违法本质,欺骗新客户,从2013年以来,他不断变更公司名称。依附在其身边的同伙也注册了一批周边相关公司,逐步发展成了以殷某某为核心,既相对独立运营又互相串通关联的4个涉恶“套路贷”团伙,涉案人员众多,线索十分繁杂,侦查任务十分繁重。
重拳出击 一举打掉4个涉恶团伙
作为城北公安分局成立后的第一个大案要案,面对警力严重不足、侦办“套路贷”案件经验不足的困难,城北公安分局积极请求市局刑侦支队和北川县公安局火速支援。同时,为确保精确打击,专案组专程赶赴重庆两江新区,向同行交流学习办理此类“套路贷”案件的认定标准和办案经验,对每一个犯罪事实进行分类认定,进一步明确了法律依据和工作思路。
在前期深入侦查、广泛查证的基础上,城北公安分局进一步加大违法犯罪打击力度,以“1.1聚众斗殴案”为突破口,对以殷某某、黄某某、周某某、谢某某为首的4个涉恶犯罪团伙果断实施收网抓捕,29名涉案人员相继落网。
专案组对四川米粒财富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搜查,扣押电脑9台以及该公司自2015年以来的账本和部分抵押贷款合同,查封了该公司位于涪城区新皂镇用于停放涉案车辆的车库,扣押涉案车辆80辆。在大量铁的事实证据面前,全部涉恶犯罪团伙成员对实施诈骗、敲诈勒索、寻衅滋事、非法利用公民信息等多项犯罪行为的事实供认不讳。目前,该案已移交检察机关立案起诉。
罗书航表示,“套路贷”一方面扰乱金融秩序,另一方面也滋生了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的行为,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作为消费者,一定要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多一点理性,少一点盲目;一定要掌握正确的信贷知识,如需借款请到正规合法的金融机构办理,若发现自己陷入‘套路贷’,请及时报警。”罗书航提醒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