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钱不择手段,冒充某企业副总进行诈骗的朱某被文山市检察院以诈骗罪依法批准逮捕。
被骗160多万元,当事人立即报警
今年6月15日,被害人陆某到文山市公安局刑侦大队报警,说他被朱某以承包工程为名义骗取钱财160多万元。民警通过初步排查发现朱某诈骗事实存在后,迅速立案侦查。然而此时,朱某却不知去向。据民警介绍,朱某曾就读于某省政法专科学校,毕业后又从事过相关的法律工作,具有较强的反侦查意识,要将其抓获归案,犹如大海捞针。为严防朱某外逃,刑侦大队抽调精兵强将在朱某有可能出现的地方进行不间断地秘密布控。
通过侦查手段,警方发现朱某可能住在文山某小区。经过三天三夜的蹲守,终于在一天早上9点钟,民警在小区门口看到朱某和其朋友出来。蹲守民警当即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朱某抓捕。
证据坐实犯罪事实
朱某被抓获后,民警及时进行突审和收集固定证据,但朱某最初还想蒙骗过关,对公安机关提出的一些问题比较回避。直到警方把朱某用诈骗款项购买车辆的证据,还有他驾驶车辆外出的证据,包括诈骗用来挥霍的证据摆在面前,他才承认自己利用承包工程给陆某等人实施诈骗,为自己谋取钱财的犯罪事实。
原来,从2015年以来,广南人朱某冒充某企业副总,谎称能弄到相关工程建设项目,先后3次利用假项目地块、假中标书等骗取被害人陆某的个人资金160万元。同时,并以同样方式,骗取多名被害人胡某某、徐某某等人的资金104万元。
根据朱某的供述,警方找到10余名被害人。这些被害人都是以工程的名义来投资,投资款项大到几十万,小到几万等等不一。
目前,犯罪嫌疑人朱某己被文山市检察院以诈骗罪依法批准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