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养卡”听说过吗?
11月7日李某向盐仓派出所报案,称自己帮别人“养卡”遭遇了骗子,怎么回事呢?李某是某银行的业务员,私下里还通过帮人代还信用卡欠款,从中收取手续费,主要是保证持卡人信用额度不降低,俗称“养卡”。
11月7日下午,李某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了占某龙。经过协商,李某收取占某龙手续费300元,同时通过手机转账的方式用自己银行卡中的6000元帮占某龙进行还款。按照协商,还款完成后,占某龙再从该卡中取出6000元还给李某。但这时,占某龙称有事要离开一会儿,自己的信用卡就放在李某这边做抵押。
左等右等不见占某龙回来,李某便起了疑心,再打电话也无法接通。这时,李某意识到自己被骗了,于是打电话报警。
根据李某提供的线索,民警通过侦查发现占某龙在宁波余姚,11月9日民警赶赴宁波,将其抓获。然而在面对民警讯问时,占某龙对这一切都矢口否认,表示自己根本不知道这些事,是被冤枉了。
难道抓错人了?这件事真的不是占某龙干的?
当然,细心的民警早就发现占某龙银行卡里的余额正好是6000元,经过核查发现,这笔钱就是从那个被“养”的信用卡套取的。面对大量事实证据,占某龙眼见狡辩无效,便交代了诈骗过程。
原来,对李某出面进行诈骗的不是占某龙,而是同伙占某。占某借用占某龙的身份信息和银行卡,专门找“养卡”人进行诈骗。按照正常操作,当占某交了手续费后,“养卡”人就会帮其把信用卡的欠款还上,然后占某再取出来还给“养卡”人。但实际行骗过程中,占某让对方将钱还进信用卡后,远在宁波的占某龙第一时间通过刷二维码消费的方式把还进去的钱刷掉,事后占某和占某龙两人再将刷到的钱平分。他们把这种方式称为“吃钱”。
11月12日,民警在海宁许村将占某抓获。经过审讯,两人交代自2018年以来,在杭州、临平、长安、盐仓等地多次结伙作案,诈骗金额约2万元人民币。目前两人均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办案民警指出,信用卡套现貌似能使持卡人暂时受益,实际上持卡人和 “养卡”人都需承担很大的风险,密码和信用卡由“养卡”人掌握,很容易泄露个人信息,一旦“养卡”人套现后不及时进行还款或不还款,将产生不良信用记录和引发和持卡人的纠纷,甚至引发恶意透支,构成犯罪。
警方提醒
信用卡持有者一定要增强依法用卡意识和自我防范意识,远离养卡、恶意透支、POS机套现等违规违法行为,提高对银行卡犯罪的识别能力,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自觉防范用卡风险,抵制信用卡违法犯罪。